经济适用房过户有综合地价款,契税,印花税,土地出让金,工本费等等费用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,申请人家中有一人是城镇户口,已婚,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水平。
一、经济适用房过户有哪些费用
经济适用房过户有以下费用:
1、5年内的房屋过户,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。5年以后的不需交。
2、第一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.75%的契税(财政部门收取)。
3、6元/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费(房管局收)。
4、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‰收(评估事务所收)。
5、经济适用房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。
二、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费
1、 契税
一般是房款的1% (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%,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.5%,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%)。
2、 营业税
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.6%,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。
3、 个人所得税
1%(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)。
4、交易费
3元/平方米(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,也就是6元每平米)。
5、 测绘费
按各区具体规定。
6、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
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。